來源:網絡資源 2022-09-14 15:27:41
法規
法規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并由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由大會主席團或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行政法規的名稱一般稱“條例”,也可以稱“規定”、“辦法”等。行政法規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者作出補充規定的,由國務院解釋。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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