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蕪湖教育局 作者:蕪湖教育局 2022-06-13 11:12:0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安徽蕪湖中考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統籌確定招生規模和計劃
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灣沚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辦學條件、辦學行為、本地生源等情況,將本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細化到校,招生計劃確定后不得擅自變更。
(二)合理確定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市區(鏡湖區、弋江區、鳩江區、三山經開區、經開區,下同)公辦普通高中在市區招生,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灣沚區公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市、區)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高校附屬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相同。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面向蕪湖市外招生。
(三)保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
2022年仍按照省級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80%切塊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方可進行錄取。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擴大比例或實行100%的指標分解。充分發揮指標分解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促進作用,科學確定分解因素,制定具體分配辦法。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易地扶貧搬遷、農業轉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況,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作出具體規定,報經當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實施。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和縣域薄弱普通高中對口幫扶機制,通過舉辦分校、聯合辦學等方式,實現由跨區域“招好學生”到“送好資源”轉變。
(四)嚴格規范公民辦高中招生行為
全市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2022年繼續進行省級示范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考試時間在中考后進行,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繼續實施一中、附中聯合招生、電腦派位,逐步形成省級示范高中學校公平競爭機制。
(五)全面統籌特殊類型和群體招生
1.規范特殊類型招生。無為市、南陵縣、繁昌區、灣沚區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擇部分具有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學校,積極推進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明確學校特色方向、招生數量和相應的招生辦法,嚴格控制招生比例,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招生;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報市教育局登記后,統一報送省教育廳備案,同時要嚴格控制規模,健全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機制,加強跟蹤研究和階段性評估。
蕪湖市第十二中學足球實驗班和航空實驗班、蕪湖市第七中學宏志班、蕪湖市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蕪湖北城實驗學校運動員、蕪湖市第二中學安瀾啦啦操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其他各類特色班(含特長生)都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等招生行為,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蛲瑢哟螌W校普通班級。內地民族班、安徽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2.保障特殊群體教育。落實隨遷子女考試招生政策,在我市參加普通高中招考錄取的隨遷子女,與我市戶籍學生執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招考錄取的,享受與戶籍所在地就讀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六)從嚴控制政策性加分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公安英烈、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蕪湖市教育局 蕪湖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蕪湖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蕪教基〔2022〕25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要求執行。
8.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蕪湖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蕪政辦秘〔2020〕25號)要求執行。
(七)嚴格招生錄取流程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和教師等,應尊重考生填報志愿的權利,不得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愿?忌鷳鶕數仄胀ǜ咧姓猩吆拖嚓P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一經確認,不得變更。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招志愿和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錄取標準和辦法進行統一錄取。每所招生學校須通過其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名單。
參加中考并被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注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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