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15 08:47:46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浙江省麗江中考普高招生方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回應人民群眾對教育的美好期盼,滿足廣大學生和家長對就讀普通高中的熱切需求,認真落實《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規范招生秩序,維護良好教育生態,現就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嚴格執行麗水市教育局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的麗水市2021年高中段招生計劃,做好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供給,切實加強錄取過程管理,按照國家規定的辦學規模和班額標準招生,使學校保持適度規模,推動普通高中高質量發展,促進普職教育協調發展。
二、落實中考改革要求。各地要全面貫徹《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精神,落實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嚴格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據,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三、明確普高招生范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各縣(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當在本縣(市)內招生;市直屬公辦普通高中應當在蓮都區(含開發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當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1年秋季招生入學中實現同步招生。
四、科學統籌教育資源。市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高中學位資源情況、生源情況合理統籌高中資源。對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縣(市、區),經申請后可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調配,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跨縣(市、區)招生計劃;各地要從生源規模實際出發,統籌普通高中教育資源,資源不足的要抓緊通過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擴大學位資源供給,滿足當地學生就學需要,資源過剩的要適當調減壓縮規模。
五、優化普高錄取辦法。各地要精心制定錄取實施細則,嚴格按招生計劃、中考分數、名次號、錄取批次、學校志愿、綜合評價等要求,公平、公正、公開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要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開展,確保平穩實施。2021年建立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各地高中學校志愿填報和錄取可通過該平臺完成。
六、規范特殊類型招生。市域創新計劃按《麗水市教育局關于推進普通高中集團化分類辦學促進創新型后備人才培養的指導意見》(麗教基〔2019〕4號)執行;市域創新計劃特長生按《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市域創新型后備人才培養計劃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各地要認真做好縣域創新計劃、縣域創新計劃特長生錄取工作,促進普通高中分類辦學、特色發展。
七、完善分配生政策。各地要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進一步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從2021年秋季起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的60%,并向薄弱初中傾斜,確保每所初中學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學生進入優質高中就讀。通過加大投入、優化管理、結對幫扶等方式,加快推進普通高中發展,嚴禁選拔優秀學生搞人籍分離實施 “委托培養”等現象。
八、加強招生組織領導。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從本地實際出發,抓緊研究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具體方案,進一步規范招生錄取辦法,全面落實招生“十個嚴禁”,扎實推進招生各項工作。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招生氛圍,提前認真研判形勢,及時有效化解風險隱患,確保積極穩妥實施。
九、強化違規督查問責。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起舉辦普通高中的主體責任,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范實施。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十個嚴禁”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堅持原則,堅決查處問責。加強過程監管,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申訴渠道。市教育局舉報電話:0578—2626066。
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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