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09 14:11:00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浙江省中考普高招生管理明確的“十個嚴禁”,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5月27日,浙江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招生計劃、招生范圍、資源統籌、指標到校制度等10個方面的內容作出統一規范。
《通知》要求,各地要綜合考慮本地初中畢業生數量、未來一段時間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標、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供給和普職教育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人民群眾的教育需求和意愿,科學規劃行政區域內普通高中學位總量。認真核定每一所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按計劃嚴格執行。切實加強招生計劃和錄取過程管理,對于超大規模高中學校要從嚴控制,調減計劃,使學校保持適度規模,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
圍繞規范高中招生秩序,阻斷違規“掐尖”的現象,《通知》明確提出了“堅持屬地招生、堅持公民同招、堅持統籌調配”原則。《通知》細化了四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地處縣(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市)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城區(指主城區)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可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確定,不得超越城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省屬高中和高校附屬高中,均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相同。
著眼于促進初中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通知》還進一步對優質高中指標分配到校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從2021年起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且分配名額向薄弱初中學校傾斜,確保每所初中學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學生進入優質高中就讀;從2022年起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同時,鼓勵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和縣域薄弱普通高中建立結對幫扶機制,促進薄弱普通高中提質發展,但嚴禁優質高中以幫扶為名選拔“尖子”學生搞人籍分離、實施“委培”等“變相掐尖”做法,真正實現由跨區域“招好學生”到“送好資源”轉變。
為確保普通高中招生新政落到實處,《通知》明確了“十個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設置獎金、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尚未畢業的學生或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招生簡章開展虛假招生宣傳,誤導學生及家長;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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