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等文件明確規定: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應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應該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要求,按照2011版《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和現行教科書,結合孝感市本地初中數學教學實際,制定本學科考試說明。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組成部分,通過學業水平考試,引領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落實初中新課改的理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發展。2019年中考數學命題的指導思想是:全面準確地考查初中畢業生數學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要達到的水平,體現初中義務教育的考試性質。既重視對學生數學知識與技能學習過程與結果的評價,也重視對學生在數學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發展狀況的評價。有利于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落實核心素養,全面提高初中數學教學質量;有利于引導和促進數學課程改革,落實課程標準設定的數學教學目標;有利于客觀準確評價學生數學學習水平,為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提供依據。
二、命題原則與審題策略
(一)命題原則
1.指導性原則。中考數學試題對數學教學、數學學習應起著積極的導向作用,關注學生的數學學習過程,有利于引導學校加強日常教學改革,引導教師課堂教學方式和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引導學生加強自主學習和探究學習,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學習和創新意識、實踐能力的培養。
2.基礎性原則。立足教科書和教學實際,突出對考生數學核心素養的考查。試題關注《標準》和教科書中最基礎、最核心的內容,即所有考生在學習數學和應用數學解決問題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必須掌握的核心觀念、思想方法、基本概念和常用技能。所有試題求解過程中涉及的知識與技能都以《標準》為依據,不會擴展范圍或提高要求。[來源:Zxxk.Com][來源:Zxxk.Com]
3.應用性原則。試題背景盡可能來自于生活現實,來自于數學學科現實和其他學科現實,盡可能貼近考生的生活實際。注意設置有助于學生理解和應用知識的實際問題情景,從知識的整體聯系上去考查學生知識掌握情況,在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評價學生的數學能力。
4.開放性原則。考試內容多元化,不拘泥于教科書,具有開放性;考試方式多樣化,具有靈活性;評分標準既要有統一要求,又要有一定的彈性,給每一位學生提供用自己已掌握的知識、熟悉的方式去表達對問題的理解的機會和一定的自由發展空間,用于考查學生直覺思維和發散思維的活動水平,從而能夠較全面地推斷學生的數學學習狀況。
5.公平性原則。考查內容、試題素材和試卷形式對每一位考生而言盡量做到公平。同時對于具有特殊才能和一般水平的考生,試卷的構成適當考慮到他們各自的數學認知特征和已有的數學活動經驗,給他們提供適當的機會來表達自己的數學才能與對數學的理解和認識。例如,試卷中可以適當設置既可以使用代數知識和方法去求解,也能夠借助幾何知識與方法去解決的問題。同時,制訂評分標準時以開放的態度對待合理的但沒有預見到的解答,尊重不同的解答方法和表述方式。
6.有效性原則。數學學科考試按照"注重基礎,能力立意"的方向,以"數學核心素養"(數學抽象、邏輯推理、數學建模、數學運算、直觀想象、數據分析)為主線。充分發揮選擇題、填空題、解答題等題型的功能,力求全面考查學生數學學習的狀況。試題的求解過程將反映《標準》所倡導的數學學習活動方式,如思考、探究、合作、交流等等,而不僅僅是記憶、模仿。
(二)審題策略
(1)以《標準》的有關要求為依據,適當考慮初中與高中教學的銜接對學生發展的知識能力要求。
(2)試題要體現淡化等級內的區分,強化等級間區分的命題思想。難度、題量適度,不出偏題、怪題。在考查"四基"的同時,注重考查學生"四能",體現能力立意,數學文化;要注意讓考生有必要的思考時間,有利于學生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的發揮。
(3)明確選拔性較強試題的基本特征:
一是要注意體現考基礎(重要基礎知識和技能)、考能力、考應用、考銜接;[來源:學科網]
二是要具有原創性,回避復習資料上的陳舊題目,注重通法、不偏不怪;
三是要注意突出數學核心素養的考查,并有針對性地考查個性品質和一定的數學讀寫能力。
(4)重視數學創新意識、使用數學語言交流表達問題和合情推理等能力的培養和發展,注意設計一定的結合現實情境的問題和開放性問題。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試內容以《標準》第三學段(7-9年級)中"數與代數"、"圖形與幾何"、"統計與概率"、"綜合與實踐"等四個領域的內容為依據。試題注重考查"四基",考查重要的數學思想方法,如轉化與化歸思想、數形結合思想、方程和函數思想、分類討論思想及換元法、配方法、待定系數法等,考查學生觀察、操作、實驗、分析、歸納、類比、推測、證明的一系列數學思維活動的過程,關注學生的數學理性思維,考查運用數學語言、數學知識說明或解決現實情境問題的能力。
1.主要考查方面包括:知識技能,數學思考,問題解決,情感態度等。⑴"知識技能"考查的主要方面為:會進行數與代數的抽象、運算與建模等過程,掌握數與代數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會進行圖形的抽象、分類、性質探討、運動、位置確定等過程,掌握圖形與幾何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面對實際問題,會收集和處理數據、利用數據分析問題和獲取信息,掌握統計與概率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能綜合運用數學知識、技能和方法解決簡單的問題,積累數學活動經驗。⑵"數學思考"考查的主要為9個核心方面:數感、符號意識、空間觀念、幾何直觀、數據分析觀念、抽象概括能力、運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與應用意識。⑶"問題解決"考查的主要方面為: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從數學的角度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并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與技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具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基本策略。⑷"情感態度"考查的主要方面為:了解數學的特點和價值,能主動進行數學學習,具有獨立思考和反思質疑的學習習慣,以及堅持真理、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
2.依據《標準》,考查的結果目標分成四個不同層次:了解,理解,掌握,運用。這四個層次由低到高依次為:⑴了解:對知識的含義有感性的、初步的認識,能夠(或會)在有關的問題中識別它;⑵理解:對概念和規律(公理、定理、公式、法則等)達到了理性認識,不僅能夠說出概念和規律是什么,而且能夠知道它是怎樣得出來的,它與其它概念和規律之間的聯系,有什么用途;⑶掌握:在理解的基礎上,通過練習使之形成技能,能夠(或會)用它去解決一些問題;⑷運用:是指能夠綜合運用知識并達到了靈活的程度,從而形成了能力。
3.數學活動水平的過程性目標分成三個不同層次:經歷,體驗,探索。具體含義是:⑴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經驗;⑵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在具體情境中初步認識對象的特征,獲得一些經驗;⑶探索:主動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通過觀察、實驗、推理等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征或與其它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4.考查內容為《標準》內容部分所規定的數學知識。在《標準》所列出的知識點中,考試試卷覆蓋率不低于80%。根據數學知識的結構體系以及數學本身具有概括性和整合性的特點,下列數學知識為主要考查內容:
●數與式理解與有理數、無理數,實數相關的基本概念,會實數或代數式的運算及其應用;能分析具體問題中的簡單數量關系,并用代數式表示;會推導乘法公式并了解其幾何背景,會根據特定的問題應用公式;會求代數式的值。
●方程與不等式會解一元一次方程、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分式不超過二個);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數字系數的一元二次方程;會解二元一次方程組,能解簡單的三元一次方程組;會解一元一次不等式(組),在數軸上表示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集;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方程(組)或不等式解決簡單實際問題,并能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結果是否合理;會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別式,能用一元二次方程根與系數的關系解決有關計算問題。
●函數探索簡單實例中的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用適當的函數表示法刻畫簡單實際問題中變量之間的關系,結合函數圖象了解一次函數、二次函數和反比例函數的性質;用一次函數解決簡單實際問題(含一次函數與二元一次方程的關系);用反比例函數解決簡單實際問題;會根據相關條件確定二次函數的解析式,判斷二次函數圖象的大致位置,會用配方法求二次函數圖象的頂點坐標、對稱軸并解決實際問題(含一元二次方程與二次函數的關系),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圖形的性質理解點、線段、直線、射線、角的概念,會進行線段、角的比較和計算,掌握兩點確定一條直線、兩點之間線段最短;理解與相交線有關的概念和性質;平行線的概念、性質和判定;與三角形有關的概念及其性質,兩個三角形全等的概念、性質和判定;等腰三角形的概念、性質與判定;直角三角形的性質和一個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的條件;能用勾股定理及其逆定理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多邊形的有關概念,多邊形的內角和公式與外角和性質;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的概念、性質和判定,以及它們的相互關系;理解圓及弧、弦、圓心角、圓周角等與圓有關的概念和它們之間的關系,圓內接四邊形的對角互補、垂徑定理、圓周角定理、切線長定理,點與圓的位置關系、直線與圓的位置關系,切線的概念、性質和判定,會計算弧長、扇形的面積,正多邊形的概念及正多邊形與圓的關系;能用尺規完成基本作圖,會利用基本作圖作三角形、過不共線三點作圓、三角形的外接圓和內切圓、圓的內接正方形和正六邊形,要求了解作圖的原理,保留作圖痕跡,但不要求寫出作法;了解定義、命題、定理等概念,會識別兩個互逆的命題,知道證明的必要性,并會綜合法證明的格式。[來源:學&科&網]
●圖形的變化了解圖形的軸對稱(以及軸對稱圖形)、旋轉(以及中心對稱、中心對稱圖形)、平移、相似(以及位似)、投影(以及中心投影、平行投影)的概念,理解它們的基本性質;理解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正多邊形和圓的軸對稱性;理解線段、平行四邊形、正多邊形和圓的中心對稱性質;能運用圖形的軸對稱、平移、旋轉進行圖案設計;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質和黃金分割;了解相似三角形的概念、性質和判定;用位似將一個圖形放大或縮小,用相似解決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用銳角三角函數解決與直角三角形有關的簡單實際問題;會畫簡單幾何體的三視圖,并能根據視圖描述簡單的幾何體。
●圖形與坐標在平面上,會選擇適當的直角坐標系描述物體的位置,能用方位角和距離刻畫兩個物體的相對位置;在直角坐標系中了解多邊形的平移、對稱、位似與點的坐標變化的關系。
●抽樣與數據分析根據具體問題選擇合適的統計方法和統計量,理解抽樣的必要性;會用條形圖、扇形圖、折線圖和直方圖描述數據;理解平均數、加權平均數、中位數、眾數、方差的意義,并會進行計算;知道用樣本平均數和方差估計總體的平均數和方差,根據統計結果(圖)作出簡單的判斷和預測,并能進行交流。
●事件的概率了解概率的含義,會用列舉法(列表、畫樹狀圖)計算簡單事件發生的概率,知道可以用頻率估計概率。[來源:學§科§網]
●綜合與實踐經歷"問題情境-建立數學模型-求解-解釋與應用"的基本過程,嘗試發現和提出問題;通過反思,進一步獲得數學活動經驗,了解知識之間的聯系,初步具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上述內容中所蘊涵的數學思想方法是考查的重點。
四、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書面閉卷形式,不允許使用計算器,不使用圓規作圖。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全卷滿分為120分。
全試卷包括試題卷和答題卡。
試題分選擇題(10題,每題3分)、填空題(6題,每題3分)和解答題(8題,共72分)三種題型,選擇題是四選一型的單項選擇題;填空題只要求直接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解答題包括計算(求解)題、證明題、應用題、閱讀分析題、實踐操作題、探索性問題、開放性問題等,解答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或推證過程。"數與代數"所占分值比例約為48%,"圖形與幾何"所占分值比例約為42%,"統計與概率"所占分值比例約為10%,"綜合與實踐"分解于上述三部分內容之中。
試題按其難度分為容易題、中等題和較難題。難度數值在0.7以上的題為容易題,難度數值在0.4-0.7之間的題為中等題,難度數值在0.4以下的題為較難題,容易題、中等題、較難題的比例為6∶3∶1。試卷理想難度系數為0.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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