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指出: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應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應該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這一指導意見,按照2011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的《義務教育物理課程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和現行教科書,結合學科教學實際,制定本學科考試說明。
一、考試命題的指導思想
物理學科的命題以《標準》(2011年版)設定的培養目標為依據,使考試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有利于推進課程改革的健康發展,促進教師教學方法的改革和學生學習方式的根本好轉;有利于高一級學校在綜合評價的基礎上選拔錄取新生,引導學生畢業分流。
二、考試命題的原則
l.目標性原則:試題全面考查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目標上的達標程度。
2.基礎性原則:側重于從科學、技術和社會生活中取材創設試題情境,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重點考查基本方法在實際問題中的應用。要優化題型和試題情境,控制試題難度。
3.導向性原則:試題體現以培養提高學生的實踐和創新能力為重點的素質教育要求,引導教師在教學中注重"過程與方法",及"情感態度價值觀",促進教法和學法的根本性好轉。
4.科學性原則:試題文字無知識性缺陷,且適合初中生的語言表述特點。準確預判試題的難度、信度和效度,賦予不同題型以相應的考查甄別功能。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依據《標準》,義務教育物理課程內容由科學探究和科學內容兩部分組成,其中科學內容包括物質、運動和相互作用、能量三個部分。物理學科考試,應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考查基本的科學探究過程和方法;考查運用物理知識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查實驗能力;考查物理知識與科學、技術、社會相互聯系的認知及最基本的科學素養(如:科學態度和科學精神等)。具體的考查內容和能力要求說明如下:
1.科學探究
用與物理知識相關的自然現象、社會生活和生產中的事實考查學生的思維過程和方法是考查科學探究能力的重要內容和形式。其中,涉及到的過程和方法是學生在平時的學習中經歷過的。提倡在新情境中考查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
2.科學內容
中考命題中,物理知識與技能的考查內容見《標準》(2011年版)中所設立的一、二級主題,考查的知識點為《標準》中的第三級主題,各考點的水平層次劃分為"了解"、"認識"、"理解"、"獨立操作"、"經歷"、"認同"、"內化"七個層次,各個水平層次的具體能力要求以《標準》(2011年版)附錄2中提供的行為動詞界定。
四、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理化分科合卷,分為物理部分和化學部分。物理部分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滿分70分,考試時間70分鐘,全卷預計難度系數控制在0.60左右,其中"容易題、適中題、有區分度題"比例控制為6∶3∶1。
物理部分試卷結構:一、選擇題(本題共10個小題,每小題3分,共30分。其中1-8小題為單項選擇題,9和10小題為多項選擇題。對于多項選擇題選對的得3分,選對但不全的得2分,不選和錯選得0分)。二、作圖、實驗探究題(本題共4個小題,共20分)。三、應用題(本題共3個小題,共20分)。
五、補充說明
1.為對接新高考,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文件精神,考試命題應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物理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同時兼顧高中招生的要求,體現出考試的選拔功能,有區分度題的設置更注重綜合及應用能力的考查。
2.從本市物理教學實際情況出發,為了讓大多數學生在進入高中階段迅速適應物理學科的學習,初中、高中相銜接的知識,要體現出來。
3.為了促進計算能力的全面提升,計算點的設置較多,計算面相對較廣,綜合計算能力要加強,但盡可能避免繁復的純數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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