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晚報 作者:范晨 2018-07-31 13:47:57
三年后,溫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政策有三大變化。
昨天(30日),(溫州)市教育局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社會和科學在中考科目中的分值增加;除保留身份類加分政策外,特長加分均被取消,改為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實行普高名額分配招生。
社會思品和科學分值增加
根據《細則》,我市將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思品的學業水平考試以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將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加強對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實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等。
其中變化最大的就是文化科目考試各科分值,語文和數學仍舊各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口語30分),體育與健康考試標準和要求由溫州市教育局統一制訂,考試由溫州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教育局分別組織,分值40分。
而科學和社會思品被“劃重點”,分值增加。對此,市教育局有關人員解釋道:“社會思品卷面分值100分,從2018級初中新生起按卷面成績的80%計入學業水平考試總分,而此前的標準為按卷面成績的50%計入學業水平考試總分。”此外,科學總分將從180分調整為190分,逐步開展科學實驗測試,從2018級學生開始將科學實驗測試作為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一個維度,以等第形式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從2020級學生開始將科學實驗測試以10分的分值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
取消特長加分
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細則》還規定,除保留身份類加分政策外,從2018級初中新生起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獲獎類項目在高中招生中的加分政策,學生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從2018級初中新生起,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須達到4B1C及以上,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畢業要求,方可畢業,否則予以結業。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5B及以上;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區)中學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2A3B及以上。考生在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時,其相應的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必須達到A等;考生報考理科特色生時,其科學實驗必須達到A等。
普通高中
實行名額分配招生
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尤其是初中學校優質均衡發展,一直是市民最為關心的內容。
《細則》中明確,繼續實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辦法,其中包括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在內的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區)中學分配比例,從2018級初中新生開始不低于60%,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招生名額以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班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
此外,招生名額分配適當向農村、山區、海島初中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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