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6-12-21 10:05:00
一、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該考試具有兩考合一的功能,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還可以作為衡量義務教育質量的重要依據。
二、命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有利于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有利于推進化學學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化學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建立科學的化學教學評估體系,為高中階段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提供依據;化學學科考試結合北部灣四市同城初中化學教學實際,考查學生化學基礎知識、技能和方法、化學科學素養、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以及學生在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發展狀況。
三、命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導向,堅持以學生為本,全面、公正、客觀、準確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水平,充分發揮考試的甄別、激勵、選拔等評價功能。引導教師轉變教學方式,提高教學能力。促進學生改進學習方式,著眼長遠發展;有利于初高中教學銜接,為學生在高中階段的學習與發展打好基礎。
(二)基礎性原則?疾閷W生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掌握的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觀念與基本方法,體現基礎性和普及性。
(三)科學性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做到考試內容和形式科學,符合考生的年齡特征和認知水平,試題內容科學,難度適當,表述正確;試卷結構科學、合理,形式規范;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區分度。杜絕偏題、怪題和人為編造的繁難試題,體現化學的真實性與科學性。
。ㄋ模┠芰α⒁庠瓌t。注重考查學生靈活運用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尤其突出對學生的觀察能力、實驗能力、思維能力、科學探究能力、創新能力、自學能力的考查。
。ㄎ澹├碚撀撓祵嶋H原則。有機滲透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關注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發展?疾閮热菀詫W生的學習、生活實際、生存環境和社會、科技發展等方面的化學問題為載體,重視考查運用課本知識分析、解決基本的社會、生產、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體現學以致用。
四、命題依據
以《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命題依據,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科學出版社聯合廣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化學》(九年級上、下冊)兩種不同版本教材內容為參考,同時適當兼顧各市初中化學教學的實際情況和學生的認知水平。試題背景資料的選取不受教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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