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6-12-21 09:59:26
一、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該考試具有兩考合一的功能,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還可以作為衡量義務教育質量的重要依據。
二、命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有利于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進一步推進數學學科教學改革的實施,全面提高數學學科的教育教學質量;堅持有利于建立科學的數學教學評估體系,為高中階段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提供依據;數學學科考試結合北部灣四市同城初中數學教學實際,考查學生數學基本知識與技能、邏輯思維、問題解決的發展情況,以及學生在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方面的發展狀況。
三、命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導向,堅持以學生為本,全面、公正、客觀、準確地評價學生的學習水平,充分發揮考試的甄別、激勵、選拔等評價功能。引導教師轉變教學方式,提高教學能力。促進學生改進學習方式,著眼長遠發展;有利于初高中教學銜接,為學生在高中階段的學習與發展打好基礎。
(二)基礎性原則。以《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和現行教材為依據,結合學生的實際,加強對學生必備的初中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數學思想方法和基本數學活動經驗的考查。體現基礎性、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要求。
(三)科學性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試題內容科學,符合考生的認知水平,難易適當;試卷結構科學、合理,形式規范,具有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區分度。
(四)能力立意原則。在考查學生理解和掌握必要的數學基礎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考查學生運用數學知識、方法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聯系社會生活實際和科技發展的問題情景,考查應用意識和創新意識。注重考查學生的運算能力、推理能力、探究能力和實踐能力,充分體現對學生數學核心素養的考查。
(五)教育性原則。發揮試題的教育功能,堅持立德樹人,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導向,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關注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發展。有機滲透對學生的學習過程、學習方法及其對事物、生活、人生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考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考試范圍
《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定的第三學段(7~9年級)涉及到的四個知識領域,即“數與代數”、“圖形與幾何”、“統計與概率”、“綜合與實踐”的內容。參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數學》(7~9年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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