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葉子靜 2012-03-23 11:17:14
Ⅰ. 考試要求 2012黃岡中考數學科目考試說明
1.體現數學課程標準的評價理念,有利于促進數學教學,全面落實《數學課程標準》所設立的課程目標;有利于改變學生的數學學習方式,提高學習效率;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綜合有效評價學生數學學習狀況。
2.重視對學生學習數學“四基”的結果與過程的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性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認識水平的評價。
3.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命題應面向全體學生,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
4.試題的考查內容、素材選取、試卷形式對每個學生而言要體現其公平性。制定科學合理的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現形式。
⒌試題背景具有現實性。試題背景應來自學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現實,符合學生所具有的數學現實和其他學科現實。
⒍試卷的有效性。關注學生學習數學結果與過程的考查,加強對學生思維水平與思維特征的考查。
中考試卷要有效發揮選擇題、填空題、計算(求解)題、證明題、開放性問題、應用性問題、閱讀分析題、探索性問題及其它各種題型的功能,試題設計必須與其評價的目標相一致。
試題的求解思考過程力求體現《數學課程標準》所倡導的數學活動方式,如觀察、實驗、猜測、驗證、推理等等。
依據數學課程標準,考試要求的知識技能目標分為四個不同層次:了解(認識);理解;掌握;靈活運用。具體涵義如下:
了解(認識):能從具體事例中,知道或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征(或意義);能根據對象的特征,從具體情境中辨認出這一對象。
理解:能描述對象的特征和由來;能明確闡述此對象與有關對象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對象運用到新的情境中。
靈活運用:能綜合運用知識,靈活、合理地選擇與運用有關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數學任務。
數學活動水平的過程性目標分為三個不同層次:經歷(感受);體驗(體會);探索。具體涵義如下:
經歷(感受):在特定的數學活動中,獲得一些初步的經驗。
體驗(體會):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在具體情境中初步認識對象的特征,獲得一些經驗。
探索:主動參與特定的數學活動,通過觀察、實驗、推理等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征或與其它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Ⅱ. 考試內容
初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的主要考查方面包括: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數學活動過程;數學思考;解決問題能力;對數學的基本認識等。
1.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考查的主要內容
了解數產生的意義,理解代數運算的意義、算理,能夠合理的進行基本運算與估算;能夠在實際情境中有效的應用代數運算、代數模型及相關概念解決問題;能夠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幾何對象的有關性質;能夠使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幾何對象的大小、位置與特征;能夠在頭腦里構建幾何對象,進行幾何圖形的分解與組合,能對某些圖形進行簡單的變換;能夠借助數學證明的方法確認數學命題的正確性;正確理解數據的含義,能夠結合實際需要有效地表達數據特征,會根據數據結果作合理的預測;了解概率的涵義,能夠借助概率模型、或通過設計活動解釋一些事件發生的概率。
2.“數學活動過程”考查的主要方面
數學活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思維方式、思維水平,對活動對象、相關知識與方法的理解深度;從事探究與交流的意識、能力和信心等。
3.“數學思考”方面的考查應當關注的主要內容
學生在數感與符號感、空間觀念、統計意識、推理能力、應用數學的意識等方面的發展情況,其內容主要包括:
能用數來表達和交流信息;能夠使用符號表達數量關系,并借助符號轉換獲得對事物的理解;能夠觀察到現實生活中的基本幾何現象;能夠運用圖形形象來表達問題、借助直觀進行思考與推理;能意識到作一個合理的決策需要借助統計活動去收集信息;面對數據時能對它的來源、處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測性結論作合理的質疑;面對現實問題時,能主動嘗試從數學角度、用數學思維方法去尋求解決問題的策略;能通過觀察、實驗、歸納、類比等活動獲得數學猜想,并尋求證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合乎邏輯地與他人交流等。
4.“解決問題能力”考查的主要方面
能從數學角度提出問題、理解問題、并綜合運用數學知識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基本策略。
5.“對數學的基本認識”考查的主要方面
對數學內部統一性的認識(不同數學知識之間的聯系、不同數學方法之間的相似性等);對數學與現實、或其他學科知識之間聯系的認識等等。
以下對《數學課程標準》中,數與代數、空間與圖形、統計與概率、課題學習四個領域的具體考試內容與要求分述如下:
數 與 代 數
(一)數與式
1.有理數
考試內容:
有理數,數軸,相反數,數的絕對值,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加法運算律,乘法運算律,簡單的混合運算。
考試要求:
(1)理解有理數的意義,能用數軸上的點表示有理數,會比較有理數的大小。
(2)理解相反數和絕對值的意義,會求有理數的相反數與絕對值(絕對值符號內不含字母)。
(3)理解乘方的意義,掌握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的運算法則、運算律、運算順序以及簡單的有理數的混合運算(以三步為主)。
(4)能用有理數的運算律簡化有關運算,能用有理數的運算解決簡單的問題。
2.實數
考試內容:
無理數,實數,平方根,算術平方根,立方根,近似數和有效數字,二次根式,二次根式的加、減、乘、除運算法則,簡單的實數四則運算。
考試要求:
(1)了解平方根、算術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會用根號表示數的平方根、立方根。
(2)了解開方與乘方互為逆運算,會用平方運算求某些非負數的平方根,會用立方運算求某些數的立方根,會用科學計算器求平方根和立方根。
(3)了解無理數和實數的概念,知道實數與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
(4)能用有理數估計一個無理數的大致范圍。
(5)了解近似數與有效數字的概念,會按要求求一個數的近似數,在解決實際問題中,能用計算器進行近似計算,并按問題的要求對結果取近似值。
(6)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減、乘、除運算法則,會用運算法則進行有關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數式
考試內容:
代數式,代數式的值,合并同類項,去括號。
考試要求:
(1)理解用字母表示數的意義。
(2)能分析簡單問題的數量關系,并用代數式表示。
(3)能解析一些簡單代數式的實際背景或幾何意義。
(4)會求代數式的值;能根據特定的問題查閱資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會代入具體的值進行計算。
(5)掌握合并同類項的方法和去括號的法則,能進行同類項的合并。
4.整式與分式
考試內容:
整式,整式的加減法,整式乘除,整數指數冪,科學記數法。
乘法公式:(a b)(a-b)=a2-b2;(ab)2=a22ab b2.
因式分解,提公因式法,公式法。
分式、分式的基本性質,約分,通分,分式的加、減、乘、除運算。
考試要求:
(1)了解整數指數冪的意義和基本性質,會用科學記數法表示數(包括在計算器上表示)。
(2)了解整式的概念,會進行簡單的整式加、減運算;會進行簡單的整式乘法運算(其中的多項式相乘僅指一次式相乘)。
(3)會推導乘法公式:(a b)(a-b)=a2-b2;(ab)2=a22ab b2,了解公式的幾何背景,并能進行簡單計算。
(4)會用提公因式法和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過兩次)進行因式分解(指數是正整數)。
(5)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基本性質,會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質進行約分和通分,會進行簡單的分式加、減、乘、除運算。
(二)方程與不等式
1?方程和方程的解
考試內容:
一元一次方程及其解法,二元一次方程組及其解法,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過兩個)。
考試要求:
(1)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方程,體會方程是刻畫現實世界的一個有效的數學模型。
(2)會用觀察、畫圖或計算器等手段估計方程解。
(3)會解一元一次方程、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過兩個)。
(4)理解配方法,會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簡單的數字系數的一元二次方程。
(5)能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方程的解的合理性。
2.不等式與不等式組
考試內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基本性質,不等式的解集,一元一次不等式及其解法,一元一次不等式組及其解法。
考試要求:
(1)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大小關系了解不等式的意義,掌握不等式的基本性質。
(2)會解簡單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數軸上表示出解集。會解由兩個一元一次不等式組成的不等式組,并會用數軸確定解集。
(3)能夠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組,解決簡單的問題。
(三)函數
1.函數
考試內容:
平面直角坐標系,常量,變量,函數及其表示法。
考試要求:
(1)會從具體問題中尋找數量關系和變化規律。
(2)了解常量、變量、函數的意義,了解函數的三種表示方法,會用描點法畫出函數的圖象,能舉出函數的實際例子。
(3)能結合圖象對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關系進行分析。
(4)能確定簡單的整式、分式和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的自變量取值范圍,并會求出函數值。
(5)能用適當的函數表示法刻畫某些實際問題中變量之間的關系。
(6)結合對函數關系的分析,嘗試對變量的變化規律進行初步預測。
2.一次函數
考試內容:
一次函數,一次函數的圖象和性質,二元一次方程組的近似解。
考試要求:
(1)理解正比例函數、一次函數的意義,會根據已知條件確定一次函數表達式。
(2)會畫一次函數的圖象,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和解析式y=kx b(k≠0),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3)能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組的近似解。
(4)能用一次函數解決實際問題。
3?反比例函數
考試內容:
反比例函數及其圖象。
考試要求:
(1)理解反比例函數的意義,能根據已知條件確定反比例函數的表達式。
(2)能畫出反比例函數的圖象,根據圖象和解析式y= (k≠0)理解其性質k>0或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3)能用反比例函數解決某些實際問題。
4?二次函數
考試內容:
(1)理解二次函數和拋物線的有關概念,能對實際問題情境的分析確定二次函數的表達式。
(2)會用描點法畫出二次函數的圖象,能結合圖象認識二次函數的性質。
(3)會根據公式確定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和對稱軸(公式不要求推導和記憶),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4)會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空 間 與 圖 形
(一)圖形的認識
⒈點、線、面、角
考試內容:
點、線、面、角、角平分線及其性質。
考試要求:
(1)在實際背景中認識,理解點、線、面、角的概念。
(2)會比較角的大小,能估計一個角的大小,會計算角度的和與差,認識度、分、秒,會進行簡單換算。
(3)掌握角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
⒉相交線與平行線
考試內容:
補角,余角,對頂角,垂線,點到直線的距離,線段垂直平分線及其性質,平行線,平行線之間的距離,兩直線平行的判定及性質。
考試要求:
(1)了解補角、余角、對頂角的概念,知道等角的余角相等、等角的補角相等、對頂角相等。
(2)了解垂線、垂線段等概念,會用三角尺或量角器過一點畫一條直線的垂線。了解垂線段最短的性質,理解點到直線距離的意義。
(3)知道過一點有且僅有一條直線垂直于已知直線。
(4)掌握線段垂直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
(5)了解平行線的概念及平行線基本性質。
(6)掌握兩直線平行的判定及性質。
(7)會用三角尺和直尺過已知直線外一點畫這條直線的平行線。
(8)體會兩條平行線之間距離的意義,會度量兩條平行線之間的距離。
⒊三角形
考試內容:
三角形,三角形的角平分線、中線和高,三角形中位線,全等三角形、全等三角形的判定,等腰三角形的性質及判定。等邊三角形的性質及判定。直角三角形的性質及判定。勾股定理。勾股定理的逆定理。
考試要求:
(1)了解三角形有關概念(內角、外角、中線、高、角平分線),會畫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線、中線和高。
(2)掌握三角形中位線定理。
(3)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掌握兩個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了解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的有關概念,掌握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5)掌握勾股定理,會運用勾股定理解決簡單問題;會用勾股定理的逆定理判定直角三角形。
⒋四邊形
考試內容:
多邊形,多邊形的內角和與外角和,正多邊形,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質,平面圖形的鑲嵌。
考試要求:
(1)了解多邊形的內角和與外角和公式,了解正多邊形的概念。
(2)掌握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和性質,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了解四邊形的不穩定性。
(3)掌握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有關性質和判定定理。
(4)了解線段、矩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的重心及物理意義(如一根均勻木棒、一塊均勻的矩形木板的重心)。
(5)通過探索平面圖形的鑲嵌,知道任意一個三角形、四邊形或正六邊形可以鑲嵌平面,并能運用這幾種圖形進行簡單的鑲嵌設計。
⒌圓
考試內容:
圓,弧、弦、圓心角的關系,點與圓、直線與圓以及圓與圓的位置關系,圓周角與圓心角的關系,三角形的內心和外心,切線的性質和判定,弧長,扇形的面積,圓錐的側面積、全面積。
考試要求:
(1)理解圓及其有關概念,了解弧、弦、圓心角的關系,了解點與圓、直線與圓以及圓與圓的位置關系。
(2)了解圓的性質,了解圓周角與圓心角的關系、直徑所對圓周角的特征。
(3)了解三角形的內心和外心。
(4)了解切線的概念、切線與過切點的半徑之間的關系;能判定一條直線是否為圓的切線,會過圓上一點畫圓的切線。
(5)會計算弧長及扇形的面積,會計算圓錐的側面積和全面積。
⒍尺規作圖
考試內容:
基本作圖,利用基本作圖作三角形,過一點、兩點和不在同一直線上的三點作圓。
考試要求:
(1)能完成以下基本作圖:作一條線段等于已知線段;作一個角等于已知角;作角的平分線;作線段的垂直平分線。
(2)能利用基本作圖作三角形:已知三邊作三角形;已知兩邊及其夾角作三角形;已知兩角及其夾邊作三角形;已知底邊及底邊上的高作等腰三角形。
(3)能過一點、兩點和不在同一直線上的三點作圓。
(4)了解尺規作圖的步驟,對于尺規作圖題,會寫已知、求作和作法(不要求證明)。
⒎視圖與投影
考試內容:
簡單幾何體的三視圖,直棱柱、圓錐的側面展開圖,視點、視角,盲區,投影。
考試要求:
(1)會畫簡單幾何體(直棱柱、圓柱、圓錐、球)的三視圖(主視圖、左視圖、俯視圖)的示意圖,會判斷簡單物體的三視圖,能根據三視圖描述基本幾何體或實物原型。
(2)了解直棱柱、圓錐的側面展開圖,能根據展開圖判斷和制作立體模型
(3)了解基本幾何體與其三視圖、展開圖(球除外)之間的關系;知道這種關系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如物體的包裝)。
(4)了解并欣賞一些有趣的圖形(如雪花曲線、莫比烏斯帶)。
(5)知道物體陰影的形成,并能根據光線的方向辨認實物的陰影(如在陽光或燈光下,觀察手的陰影或人的身影)。
(6)了解視點、視角及盲區的含義,能在簡單的平面圖和立體圖中表示。
(7)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二)圖形與變換
1.圖形的軸對稱、圖形的平移、圖形的旋轉
考試內容:
軸對稱、平移、旋轉。
考試要求:
(1)通過具體實例認識軸對稱(或平移、旋轉),探索它們的基本性質;
(2)能夠按要求作出簡單平面圖形經過軸對稱(或平移、旋轉)后的圖形,能作出簡單平面圖形經過一次或兩次軸對稱后的圖形;
(3)探索基本圖形(等腰三角形、矩形、菱形、等腰梯形、正多邊形、圓)的軸對稱(或平移、旋轉)的性質及其相關性質。
(4)利用軸對稱(或平移、旋轉)及其組合進行圖案設計;認識和欣賞軸對稱(或平移、旋轉)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
⒉圖形的相似
考試內容:
比例的基本性質,線段的比,成比例線段,圖形的相似及性質,三角形相似的條件,圖形的位似,銳角三角函數,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數值。
考試要求:
(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質,了解線段的比、成比例線段,通過實例了解黃金分割。
(2)通過實例認識圖形的相似,了解相似圖形的性質,知道相似多邊形的對應角相等,對應邊成比例,面積的比等于對應邊比的平方。
(3)了解兩個三角形相似的概念,掌握兩個三角形相似的條件。
(4)了解圖形的位似,能夠利用位似將一個圖形放大或縮小。
(5)通過實例了解物體的相似,利用圖形的相似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如利用相似測量旗桿的高度)。
(6)通過實例認識銳角三角函數(sinA,cosA, tanA),知道30 、45 、60 角的三角函數值;會使用計算器由已知銳角求它的三角函數值,由已知三角函數值求它對應的銳角.
(7)運用三角函數解決與直角三角形有關的簡單實際問題。
(三)圖形與坐標
考試內容:
平面直角坐標系。
考試要求:
(1)認識并能畫出平面直角坐標系;在給定的直角坐標系中,會根據坐標描出點的位置、由點的位置寫出它的坐標。
(2)能在方格紙上建立適當的直角坐標系,描述物體的位置。
(3)在同一直角坐標系中,感受圖形變換后點的坐標的變化。
(4)靈活運用不同的方式確定物體的位置。
(四)圖形與證明
⒈了解證明的含義
考試內容:
定義、命題、逆命題、定理,定理的證明,反證法。
考試要求:
(1)理解證明的必要性。
(2)通過具體的例子,了解定義、命題、定理的含義,會區分命題的條件(題設)和結論。
(3)結合具體例子,了解逆命題的概念,會識別兩個互逆命題,并知道原命題成立其逆命題不一定成立。
(4)理解反例的作用,知道利用反例可以證明一個命題是錯誤的。
(5)通過實例,體會反證法的含義。
(6)掌握用綜合法證明的格式,體會證明的過程要步步有據。
⒉掌握證明的依據
考試內容:
一條直線截兩條平行直線所得的同位角相等;兩條直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若同位角相等,那么這兩條直線平行;若兩個三角形的兩邊及其夾角分別相等,則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兩個三角形的兩角及其夾邊分別相等,則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兩個三角形的三邊分別相等,則這兩個三角形全等;全等三角形的對應邊、對應角分別相等。
考試要求:
運用以上6條“基本事實”作為證明命題的依據。
⒊利用2中的基本事實證明下列定理
考試內容:
(1)平行線的性質定理(內錯角相等、同旁內角互補)和判定定理(內錯角相等或同旁內角互補,則兩直線平行)。
(2)三角形的內角和定理及推論(三角形的外角等于不相鄰的兩內角的和,三角形的外角大于任何一個和它不相鄰的內角)。
(3)直角三角形全等的判定定理。
(4)角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條角平分線交于一點(內心).
(5)垂直平分線性質定理及逆定理;三角形的三邊的垂直平分線交干一點(外心)。
(6)三角形中位線定理。
(7)等腰三角形、等邊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8)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等腰梯形的性質和判定定理。
考試要求:
(1)會利用2中的基本事實證明上述命題。
(2)會利用上述定理證明新的命題。
(3)練習和考試中與證明有關的題目難度,應與上述所列的命題的論證難度相當。
⒋通過對歐幾里得《原本》的介紹,感受幾何的演繹體系對數學發展和人類文明的價值。
統 計 與 概 率
⒈統計
考試內容:
數據,數據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抽樣,總體,個體,樣本。扇形統計圖。
加權平均數,數據的集中程度與離散程度,極差和方差。
頻數、頻率,頻數分布,頻數分布表、直方圖、折線圖。
樣本估計總體,樣本的平均數、方差,總體的平均數、方差。
統計與決策,數據信息,統計在社會生活及科學領域中的應用。
考試要求:
(1)會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數據,能用計算器處理較為復雜的統計數據。
(2)了解抽樣的必要性,能指出總體、個體、樣本。知道不同的抽樣可能得到不同的結果。
(3)會用扇形統計圖表示數據。
(4)理解并會計算加權平均數,能根據具體問題,選擇合適的統計量表示數據的集中程度。
(5)會探索如何表示一組數據的離散程度,會計算極差與方差,并會用它們表示數據的離散程度。
(6)理解頻數、頻率的概念,了解頻數分布的意義和作用。會列頻數分布表,畫頻數分布直方圖和頻數折線圖,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7)體會用樣本估計總體的思想,能用樣本的平均數、方差來估計總體的平均數和方差。
(8)能根據統計結果做出合理的判斷和預測,體會統計對決策的作用,能比較清晰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并進行交流。
(9)能根據問題查找相關資料,獲得數據信息,會對日常生活中的某些數據發表自己的看法。
(10)能應用統計知識解決在社會生活及科學領域中一些簡單的實際問題。
⒉概率
考試內容:
事件、事件的概率,列舉法(包括列表、畫樹狀圖)計算簡單事件的概率。實驗與事件發生的頻率、大量重復實驗與事件發生概率的估計。運用概率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考試要求:
(1)在具體情境中了解概率的意義,運用列舉法(包括列表、畫樹狀圖)計算簡單事件發生的概率。
(2)通過實驗,獲得事件發生的頻率;知道大量重復實驗時頻率可作為事件發生概率的估計值。
(3)會通過實驗獲得事件發生的概率,并能運用概率知識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課 題 學 習
考試內容:
課題的提出、數學模型、問題解決。數學知識的應用、研究問題的方法。
考試要求:
(1)結合實際,會提出、探討一些具有挑戰性的研究課題,經歷“問題情境—建立模型—求解—解釋與應用”的基本過程。進而體驗從實際問題抽象出數學問題、建立數學模型,綜合應用已有的知識解決問題的過程。加深理解相關的數學知識,發展思維能力。
(2)體驗數學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系、初步形成對數學整體性的認識。
(3)理解數學知識在實際問題中的應用,初步掌握一些研究問題的方法與經驗。
Ⅲ. 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方式:初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全卷滿分12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二、試卷結構
1.試卷區分度
試題按其難度分為容易題、中檔題和稍難題。難度值為0.70以上的試題為容易題,難度值為0.55~0.70之間的試題為中檔題,難度值為0.30~0.55之間的試題為稍難題。試卷的總體難度約為0.60~0.65。
2.試卷題型結構
試卷包含有填空題、選擇題和解答題三種題型。三種題型的占分比例約為:填空題占20%,選擇題占20%,解答題占60%。填空題只要求直接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選擇題是四選一型的單項選擇題;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應用題、作圖題等,解答題應寫出文字說明、演算步驟、推證過程或按題目要求正確作圖。應設計結合現實情境的開放性、探索性問題,杜絕人為編造的繁難計算題和證明題。
全卷總題量控制在24~26題,較為適宜。
要杜絕超出初中數學課程標準的試題出現在試卷中,嚴格按現行的初中數學課程標準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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