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2012-02-20 15:04:48
十堰市201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改革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十堰市201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工作方案。
一、考試科目與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十堰市2012年“中考”分為統一考試科目和考核科目。
(1)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政治歷史、體育。
(2)考核科目:實驗操作與信息技術、音樂、美術、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綜合實踐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與信息技術考核由市教育技術中心組織,分A、B兩個等級(理、化、生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各50分,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A等,59分以下(含59分)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學生必須達到A等。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制定考核辦法,具體安排考務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學校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比例按十教字[2008]21號文件要求執行,由市招生考試院負責審核。省級示范高中招收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必須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試時間:
(1)考試、考查(補考)科目的統一考試時間。
日期 |
六月二十日 (星期三) |
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四) |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五) |
上午 |
9:00—11:30 語文 |
9:00—11:00 數學 |
9:00—11:00 英語 (含聽力測試) |
下午 |
14:30—16:50 物理、化學 |
14:30—16:10 政治、歷史 |
14:30—16:30 地理、生物 (補考) |
(2)體育考試在2012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4月20日前結束。
3、關于地理、生物考試:2012年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不再單獨組織考試,該科目將納入2013年中考有關科目中合卷考試,具體考試辦法另行發文明確。2012年初中畢業生未參加過我市2011年或2010年地理、生物考試的學生,應參加2012年6月22日下午的補考,否則該科成績計為零分。
二、成績呈現方式
2012年中考成績以原始分呈現,滿分680分。各科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政史100分(兩科各50分),地生40分(兩科各20分),體育考試三個科目共40分(肺活量體重指數5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立定跳遠15分)。上述考試科目除政史為開卷考試外,其他科目均為閉卷考試,體育為現場測試。
三、考試命題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學科課程課標為依據,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體現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課程評價理念,充分反映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所應達到的水平。加強試題與社會生活、科技發展、學科發展、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知識與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景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試題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間,理化和政史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間,地理、生物補考試題的難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間。各試題的難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學科課程標準要求的梯度結構;難度較大的試題要體現在課程標準所強調的核心知識和核心能力上。
3.命題要充分發揮各類題型的功能,積極探索使用新題型。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的比例要適當,主觀性試題要明確規定評分標準,做到答案開放適度,評分容易操作。題量要適中,杜絕設置偏題、怪題,但試題的靈活性要更高。
4.考試內容及要求見《十堰市201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
四、考試管理
1.考試工作方案的制定、考生報名資格及優錄材料的審核由市教育局直接負責。命題、制卷、組考、考查(補考)科目的組織及其各個工作環節(包括考生報名、閱卷、登分、中考成績合成、成績發布、查分、中考劃線、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及其違紀違規查處等)在市中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招生考試院管理并具體組織實施。考試、考核科目及招生涉及到的有關科室、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配合工作。
2.加強中考網絡管理制度建設。要進一步完善電子學籍管理平臺、網上閱卷和高中階段招生網絡管理平臺。
五、關于初中畢業證發放工作
各初中學校要積極動員組織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凡未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一律不發畢業證書。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由初中學校依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確定,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初中畢業證書,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頒發九年義務教育完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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